最高检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案机制
法制网北京2月1日讯 记者杜萌徐伟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面对目前刑事案件增多、司法资源有限、检察工作环节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一项旨在解决上述难题的《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黄海龙介绍: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即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那些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以实现快速办理案件的要求。
黄海龙说,在刑事诉讼中,检察工作环节案多人少的矛盾很突出。由于目前对案件没有实行繁简分流,办案人员同时办理各类案件,不论案件繁简都按部就班办理,有时为了集中办理重大案件而不得不暂时搁置轻罪案件,等到法定期限快届满时再予以办理。这种状况,容易造成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时间长、诉讼效率低,或者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审前羁押期限过长。
记者获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把建立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作为一个重要专题,进行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汲取了一些基层检察院的做法和经验,在征求了中央有关政法部门意见以及听取著名法学专家意见后,经全国检察长会议讨论,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最终定稿。(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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