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承办“公务机要费”案的检察官陈瑞仁接受媒体专访时指出,“公务机要费”中,陈水扁所称给“甲君”钱的说法如果被推翻,检方理所当然认为是被陈水扁贪污掉了。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瑞仁接受最新一期《亚洲周刊》专访时指出,情感是一时的,但“司法”是千秋大业,检察官要以证据为主,如果证据已经显现,却做出不同的结论的话,一辈子都会有愧疚。
针对陈水扁采取多项诉讼策略,包括声请“释宪”、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称病不出庭等,陈瑞仁表示案子还是办得下去的。陈瑞仁指出,美国的“水门案”给予的启示很大,它也是牵涉到所谓的“机密”。
陈瑞仁表示,现在密封“卷宗”并不表示那是“机密”,只是尊重当事人,反正就由法官来决定。他强调,是否是“机密”并不重要,而是说你用别人的发票领到的钱有没有花出去,是放在自己口袋,还是有再花出去;没有花出去,就是自己A掉(贪污掉)了。
陈瑞仁说,检察官问陈水扁怎么把“公务机要费”花出去的,他讲花在六件“秘密外交”,可是他编造的“甲君”部分,那是假的,那本来说给“甲君”的钱,既然被推翻掉了,当然认为是陈水扁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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