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言
寒假来临,又有众多的大学生开始四处找单位去实习。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不少用人单位都提出了“要求有工作经验”的招聘条件,而大学生恰恰缺的就是工作经验。因此,上学期间的实习就显得很重要。
(2月1日新华网)人家要有实践经验的,而大学生偏偏就这一项最弱———由此,有关部门是不是也应该立个规矩,对大学生学习期间的社会实习予以制度保障。
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学生的前期工作经验是由所分配到的单位来培养的,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制度性的保障。但当下大学生在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下,这样的培养成本企业就不愿意埋单。一边是大学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另一边却是企业找不到适用的人才。这种就业鸿沟的出现,体现的应是大学生就业难的深层次原因之一———大学教育期间缺失了必须实习这一环,让大学毕业生们失去了工作经验这个求职的核心竞争力。
一个大学生有实习机会容易,但千千万万的大学生都要有实习保证就是在校大学生们自身无法解决的了,这需要国家和学校来共同想办法。在现实情况下,实习制度就是大学教育的应有之义。而立法以制度来保障大学生们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是不可或缺的保障措施。
这样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制度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对学校的。大学必须要拿出一定的经费,与相关企业共同建立实习基地,拿出一定的时间(比如半个学期)或是让大学生们利用寒暑假来实习。二是对企业的。要立法规定每一家企业都有接待大学生实习的义务,同时国家也应像对待接待残疾人就业、下岗职工就业一样,在相关政策上给予这样的企业以一定的优惠。
学校里有了正规的科学就业技能和意识培养的措施,社会上有了正规的实习机构和监督制度,一方面能让大学生在实践中增长工作经验,一方面又让企业发现更多适合自身需要的人才,进而缓解大学生就业难这一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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