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而久执不结的案件,今后将采取更换承办法官的办法,督促执行。这是记者昨天从全市法院院长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2006年本市法院受理案件384513件,其中70%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
此外,在加大案件执行方面,北京法院今年将继续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探索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在融资、经营、注册新企业、投资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止,威慑被执行人,促进案件执行。还将探索建立法院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目标,建立协助执行网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6类民生案件将大幅降低诉讼费
记者昨日获悉,本市法院从2007年4月1日起,对离婚及财产分割等6类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案件,大幅下调诉讼费,内容包括: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对于执行案件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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