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悲伤的爸爸(右一)守候在昏迷的小玉床边 |
残害童童恶魔被判死缓 童童父母表示将上诉
残害童童恶魔被判死缓
残害抚顺10岁幼女童童的歹徒董长友昨日一审被判犯强奸罪,赔偿6万余元,童童父母表示将上诉
【案件回放】
2006年9月20日6时许,被告人董长友骑自行车行至抚顺县拉古乡拉古村,与上学途中的被害人童童相遇,童童怕上学迟到而请求董骑车带一程,董答允并用自行车带其向学校方向行驶。
当骑至通往沈阳英城子和拉古八队的交叉路口附近时,被告人董长友以解手为由将自行车拐进路边玉米地间的小路,将童童挟持至玉米地深处,对其施以奸淫。
昨日上午9时许,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董长友犯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董长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0370.70元。
董长友当庭表示不再上诉;庭后,童童父母表示,他们对判决结果不是很满意,还将会继续上诉。
【宣判目击】
董长友听宣判没啥反应
两眼盯着宣布判决的法官,一动不动。他就是残害幼女童童的歹徒董长友,现在等待着他的是法院的判决。
上午8时50分,被告人董长友被法警从抚顺第一看守所带到了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开始之前,数十名旁听者已经来到了法院的第三审判庭内。
8时55分,董长友戴着手铐脚镣在法警们的押送下,低着头踉踉跄跄地走进了法庭。站到被告席时,他下意识地回头看看旁听席上的观众,然后马上转过身来。
9时许,审判长王芙法官庄重地宣布全体起立。这时,董长友又开始四下张望,此时记者们的照相机已经对准了他。
随后,法官王芙宣读:“被告人董长友……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记者注意到,此时,戴着手铐的董长友目不转睛地看着宣读判决的法官,眼睛里闪过一丝茫然。当法官念到“……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60370.70元”等语句时,董长友的嘴角竟然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微笑。
判决宣读快要完毕时,法官说到“依法判处被告人董长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时董长友木然的眼神突然动了一下,双脚不由自主地收缩了一下,脚镣发出了轻微的响声。
9时20分许,审判长王芙判决宣读完毕。“对你的判决听清楚了吗?”法官王芙问道。“听清楚了,是死缓。”董长友马上作出了回答,但是声音依然非常小。
“你还上诉吗?”“不上诉。”董长友面对法官的问话,再次作出了快速回答。9时23分,董长友在法警们的押送下,头也没回地走出了法庭。
|
[1][2][下一页] |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