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市人大代表厉明近日提交了《尽快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的议案,引起了其他11位代表的附议。
议案指出,去年出现的“社保资金案”,还有其他代表、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如交通卡是否该收押金等,这些都对市人大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厉明等代表指出在《监督法》出台的大背景下,根据上海实际情况制定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办法》,使《监督法》更好地发挥作用,是上海市人大的当务之急,也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他们提出,应突出实际内容,完善监督程序,使实施办法变成桥梁,使《监督法》能真正落实,如引入监督听证制;其次,监督法实施办法可规定上海市各级人大成立人大监督职能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处理人大的各项监督职能;在监督实施办法中应当设立“一个窗口、一条管道”,让最基层的民声、民意直接反映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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