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日讯我省卫生厅今日下发的文件中称,今年将联合公安厅对“医闹”行为进行治理,今后在医疗机构内摆设灵堂等12种恶劣行为将被严惩。
据了解,我省卫生厅今日下发的文件中指出将严惩“医闹”行为,规定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陈尸要挟或抬尸游街闹事等“医闹”行为将受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件中将12种行为列为“医闹”,其中包括: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冲击或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在医疗机构内摆设灵堂;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陈尸要挟或抬尸游街闹事;抢夺、偷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和家属财物;无理占据病床拒不出院;胁迫医务人员索要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医闹”现象透视
[事例]灵堂摆到了医院
2006年10月的一个周末,记者接到一位读者打来的电话,称医院把他的一位亲属“治死了”。当记者赶到时,看到医院的候诊大厅内竟然设起了灵堂,一批披麻戴孝的人连哭带喊,还烧起了纸,围观群众将大厅堵得水泄不通。
原来,一名患者在该医院手术后死亡,家属认为是医生操作失误所致,要求赔偿。但医院方面认为,是不是医疗事故还没有认定,不能赔钱,双方僵持不下。
该院急诊科李晓峰主任说,他们医院没有医生愿意到急诊科值夜班,因为一到晚上往往会遇到酒后闹事、车祸等突发事件。“这些患者被送来后大多已经神志不清,很难配合医生检查,这时旁边陪同的家属经常会和医护人员发生争执,有些甚至大打出手。”对于患者家属的过激行为,警方多数情况下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来帮助协调。
[原因]
“闹”得到了甜头
哈尔滨市某医院刘院长告诉记者,真正因为医院违规操作、延误抢救,甚至导致病人死亡的事件只占小部分,大部分患者的死亡是疾病发展的正常结果。但“医闹风”一起,即使没有过错,医院也会顾及形象和秩序而做出让步,这也让一些人尝到了甜头。
医患之间缺乏沟通和信任,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黑龙江省医学会秘书长杜广洲分析说,“在那些没有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纠纷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医患缺乏沟通造成的。”正是由于医患之间信息的不对称,让病人及其家属对医生产生了不信任感。[办法]
遏制“医闹”应靠法律
记者了解到,近三年中,黑龙江省医学会共完成347例医疗事故鉴定,其中事故率为54.5%。而很大一部分医疗纠纷出现后,患者并没有选择进行鉴定,而是采取“闹”的方式进行解决。
黑龙江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魏新刚说,患者往往是医疗纠纷中的弱势群体,政府部门在对这类事件进行处理时,一般都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但有些患者却抱着“闹得越大要得越多”的错误思想,不按照正常程序办事。只有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有效遏制“医闹风”愈演愈烈的趋势。
2003年,黑龙江省医疗鉴定收费标准出台,规定首次鉴定(市、地级)每例2200元(哈尔滨市每例3000元);再次鉴定(省级鉴定)每例3200元。一位患者家属说:“其实我们也不愿意闹,可按他们说的鉴定程序至少得走一年,再说鉴定费要好几千元,现在鉴定的人也都是医院的,万一他们做手脚怎么办?到时候又搭钱又白费劲。”这种想法代表了不少“医闹”者的心理。(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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