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日讯由于一些住宅小区的自我管理不善,哈市部分小区的消防设施缺损、疏散通道被堵塞、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等消防隐患屡见不鲜。今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获悉,今后业主和物业公司要共同承担起小区消防安全的责任,改变住宅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人管理的局面。
据了解,哈市居民楼内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等问题普遍存在。对此,哈市房产住宅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小区内配备的消防设施不齐全或遭到损坏、消防设施形同虚设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一些本可以降低损失的火灾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为此,哈市房产住宅局和哈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哈尔滨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今后,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依照有关规定明确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纳入到业主公约中。
《办法》明确指出,物业管理企业应该制订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员,员工要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物业公司还要定期对共用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制订防火、灭火、人员疏散、逃生等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办法》也明确了业主应该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严禁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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