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温某,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报道中称温某没有直接收受现金,只是接收了一些高档衣服、皮鞋、手机等物品,而且价值不大,只有2万多元。这起案件之所以引起媒体关注,是因为检察机关将行贿人放在温某所住宾馆房间枕头下的13次嫖娼费,共计9500元计入了受贿额。
将嫖娼费用计入受贿金额,在浙江省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中堪称首例,其警示意义非常深刻。
近年来,卖淫嫖娼在全国各地滋生蔓延很快,与此相悖的是,作为对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最为严厉的刑事法律,对此却缺乏相应的制约打击措施,以至于对卖淫嫖娼行为只能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轻则予以罚款、给予拘留,重则也只能给予劳动教养。将行贿人提供的“嫖资”纳入受贿范畴,从行政处罚的层面提高到依法打击的层面,有利于对嫖娼行为的遏制,有利于加大对“性腐败”的打击力度。在查处温某的案件中,检察机关没有将行贿人起初为温某预先支付的近20次嫖娼费计人受贿额,这多少令人有些遗憾,如果能够将这20次“共同嫖娼费”也算上,这起案件的警示意义会更大。
领导干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就会降低甚至丧失拒腐防变的能力,就会解除反腐倡廉的思想武装,最终滑入腐败堕落的深渊。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中不难发现,许多经济犯罪都是由生活作风而引发的。官员腐化堕落需要大量的金钱作后盾,仅凭官员自己的工资是承受不起的。于是,有些人就得挖空心思疯狂敛财,不是贪污受贿,就是拿党性原则、手中的权力作交易。生活腐化是经济犯罪的起点,腐败官员的生活作风问题一经查处,往往就会牵扯出惊人的经济大案。
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问题绝不是小事。有些人认为,领导干部应当统揽全局,想大事、抓大事,不应拘泥于生活作风等细微琐碎的小节。只要立场对头,政绩突出,生活作风上放松一点不是问题,无伤大雅。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有的人开始养情妇、包二奶、嫖娼狎妓。在轻歌曼舞中放松了要求,在红颜知己前丢掉了原则,在石榴裙子下丧失了人格。最终是小节不保,大节丧失,为人民所唾弃。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的要求。这是中央近年来首次明确对干部生活作风、生活方式提出要求,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开始关注小事小节,开始从细微处抓起。每个党员干部应该牢记于心,努力践行,真正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责任编辑: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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