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史先生在多次申请银行信用卡被拒后,意外发现自己曾经贷款购房,并因该笔贷款的不良信誉记录进入了银行的“黑名单”。为此,史先生将建行北京朝阳支行和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告到朝阳法院,要求二被告删除不良信用记录、恢复名誉,并在银行系统的刊物上向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万元。
而在随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这位史先生正与此前本报所报导的朝阳区三源里北小街“儒林苑”小区两幢楼被法院查封、面临拍卖一案有关。(见本报2006年12月14日《拍卖公告惊了买房人》)史先生在诉状中称,由于个人消费需要,他曾多次向不同的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但是却屡屡遭到拒绝,原因让他百思不得其解。后来,史先生想到去查询自己在银行的个人信用记录,结果让他吃惊不已。史先生发现,他在银行联网系统内竟有一笔巨额不良贷款,该笔贷款被用于购买北京市金陛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的一套高档商品房,而贷款行是建行朝阳支行。可是史先生却从未与该公司签订过任何购房协议,更未就该房产在银行办理过住房贷款。为此,史先生曾多次与建行朝阳支行联系,“建行给我的答复是,他们知道这笔贷款与我无关,他们目前不会向我追缴贷款,但是不良记录却无法删除。”
随后记者从法院查到,其实史先生早在2005年的时候就已被建设银行朝阳支行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贷款。记者了解到,2000年底至2002年间,中国建设银行朝阳支行分别放出61笔贷款,正是用于购买金陛公司开发的“儒林苑”小区的房产。2005年,因拖欠贷款建行将61名买房人以及贷款担保人金陛公司诉至法院,同年7月19日,金陛公司和建行两方达成协议,朝阳法院做出61份调解书,金陛公司同意于同年8月20日前偿还所有尚未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其中有一份调解书正涉及史先生。2005年8月30日,建行朝阳支行就61起案子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