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市场利益中政府与开发商的分配,它虽然不是新的政策,但最大的变化在于征收方式由之前的预征改为清算。过去,一般此类税种大约占公司开发成本的3%左右;现在,土地增值税大约占开发成本的10%左右。
一直以来,“囤地优于囤房”、“面粉贵过面包”,已是发展商的共识。广州市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曾对过去十年广州房地产开发商的盈利来源作过系统研究。从整个行业看,广州房地产利润60%—70%来自土地“价值转移”(赚土地的钱)、15%—20%来自管理劳动、15%—20%来自风险创新报酬、3%—5%来自垄断收益。也就是说,以前的不少开发商获得利润,更多的是来自于土地的升值。
就在本周二,全国首例“三限双竞”(在限户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的基础上,竞地价、竞房价)地正式开标,广州科学城H3、H4地块拍出空前低房价,其中H4地块房价更限于4000元/平方米内,行家估算开发商利润不超过20%,大大低于以前的30%甚至40%。据悉,该例“三限双竞”作为全国执行国六条细则的卖地方式试点,将成为一个“标杆”,换言之,今后开发商在开发赢利能力又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如专家所言,“这提醒开发商今后拿地时要考虑更周全,不仅要考虑房价、地价,还要考虑两者的权重和匹配关系”。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无疑进一步缩小房地产企业赢利空间,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提升,这似乎给某些开发商提供了一个涨价的理由,但房价能否真的“涨”起来,那还得看市场的供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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