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驻京记者程福俊)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2006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情况的通报》。通报说,2006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69392份。其中,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26294份;来自医疗机构的病例报告341528份;来自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病例报告24890份;来自个人的病例报告2974份。
通报表明,按照各省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排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山东、安徽、湖南、河南、江苏,河北共报告不良反应病例7272例,位列全国第14位;按照各省每百万人口平均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排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北京、山西、上海、安徽、湖南,河北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为107例,位列全国第19位;按照各省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量排序,前5位的省份依次是河南、山东、广东、辽宁、江苏,河北2006年出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188例,占该地区总体报告数量比例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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