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空气良好是假象?
有代表认为国标监测体系落后,建议立法保护环境空气
本报讯(记者刘黎霞)针对珠江三角洲空气质量的严峻现状,来自佛山的省人大代表吴青昨日提交议案,广东省应尽快通过立法来保护珠三角环境空气,尽早制定《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常规检测无法测出新变化
吴青代表在议案中提到,近年来,珠江三角洲各市在大气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国家常规监测指标体系的规定,2005年珠江三角洲各城市空气质量三项传统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总平均浓度值都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仅部分城市出现日均值浓度超标。
“但是,很多专家认为,国家常规监测指标体系反映珠三角空气质量良好是一种假象。”议案中提到,珠三角污染特征已经产生了新的变化,常规监测是20多年前我国经济刚刚起步时设立的监测体系,无法监测和评价新型污染情况。珠三角光化学烟雾污染的特征因子臭氧和颗粒物细粒子时有超过国外警报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仍是空白
吴青代表认为,有关法律法规无法满足解决珠江三角洲特殊阶段出现的污染问题的需要。而据其了解,目前广东省针对污染的区域性、复合性及压缩性以及臭氧污染、颗粒物细粒子污染等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仍然是空白。
意见稿可征求各界意见
吴青建议,由省人大法工委牵头,成立法规草案起草小组。
在制定法规前,法规草案起草小组可开展立法调研、考察活动。一是对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监控网络数据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国内外研究机构多次大型综合观测结果,确定各种大气污染物优先控制次序。二是开展重点行业污染物调查,全面摸清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状况及存在问题。三是到国家有关部门以及有关省、市进行学习调研。四是可以借鉴外国成功经验。最后,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应该向社会公布,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根据修改意见做出修改。
省环保局局长:21市空气都达国标
在昨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的首场记者招待会上,省环保局局长李清表示,从这几年环境的监测情况来看,珠三角的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去年比前年有所好转,全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都达到了国家标准。但当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的时候,会出现污染严重的情况。在全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珠三角环境保护规划中,都把改善大气质量作为保护工作的重点。比如现在全省“十一五”二氧化硫的排放控制总量的任务已经落实到珠三角各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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