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2月3日电(记者 储叶来)安徽省六安市一家民营羽绒厂,被省国税局“暂扣”100多万元的出口退税款达5年之久,至今依然无限期拖着。厂家一次次追问“扣还是不扣”,得到的答复都是“还在请示上级”。
记者采访安徽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得到的是“我们还在向上级请示”“我们是新来的,这个案子很早了,办案当事人均已调走”之类推脱之词。该局一位知情人士说,这笔钱早该退给那家企业,关键是领导不想过问此事。
所谓“暂扣”,依照字面和正常理解,就是在短时间内的扣留。安徽省国税局这回的“暂扣”时间竟然长达5年多,显然是典型的惰政行为。现在,一些行政单位领导为了既得利益或怕“引火烧身”,往往故意懒于作为,装聋作哑,推三阻四,不惜损害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5年多来,六安市那家民企一直在困难中维持生存,作为一家农产品龙头企业,本来可以带动当地群众致富、安置剩余劳动力,却因为这笔退税款得不到明确处理陷入了困境。
对于惰政现象,人们常有批评,却少见有强力的问责处罚。安徽省国税局之所以有“暂扣5年”的行政行为,也是因为惰政行为不必承担责任风险。记者了解到,5年来分别有安徽省副省长、六安市委书记等领导就这件“暂扣”案批示,要求尽快处理,但到了办事的安徽省国税局,依然“在请示上级”之中日复一日地拖着。
细心的人还会发现,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这种“暂扣”惰政积习不仅存在于一两个部门,也不仅反映在一两个方面,甚至还有一些早就过时的“暂行规定”仍然在不合时宜地大行其道。比如1979年颁发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其中还有“革命委员会”“粮票”等内容,但至今仍在执行,岂不贻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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