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限期关闭所有已公布不合格煤矿
法制网讯记者蔡岩红贵州省将多方采取措施,关闭所有2006年已在媒体上公布的292个不合格煤矿。这是记者日前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带队的煤矿整顿贵州督察组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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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目前已组成了10个督察组,正对河北、山西、黑龙江、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10个省(市)煤矿安全生产和整顿关闭工作进行督察。
针对当前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贵州省政府1月30日晚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要求省安委办对近期发生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县级政府的相关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于2月2日前上报省委、省政府。对经省同意、省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在《贵州日报》上公告关闭的292个煤矿必须坚决限期关闭。
同时要求,由贵州省各市(州、地)政府(行署)负责组织安排拆除辖区内的上述矿井的全部设备、设施。各(州、地)政府必须连夜部署此项任务,1月31日全面实施,务必于2月2日前完成。省国土资源厅、煤监局、工商局、煤管局于2月4日前要依法暂扣上述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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