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日的分组讨论当中,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市长张广宁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各界关注的房价问题。虽然政府采取的各项措施是积极有效的,但对于多数工薪阶层来说,动辄六七千的房价仍高不可及。
本届广东省两会期间,有关如何降低房价、解决住房难的议案、建议、提案不在少数。
个案1
政府有房租我宁愿不买
目前在天河路某大型财产保险公司供职的蔡继源先生对于成为“房奴”后的感触就颇为深刻。出生于1980年的蔡先生同时也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那波婴儿潮中的代表人物。“到了我这个年龄,要是在湖北老家,早就是一个两三岁孩子的爹了,即便到了广州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也该是谈婚论嫁的年纪了”,蔡先生表示道。可要想引凤就得筑巢,结婚就得有房,蔡先生于是便在去年这个房价最为高企的时节里加入了买房团。
“要是前两年和人谈起自己的工资收入,我应该还多少有点优越感,一个月税后的收入超过了五千,各项保障也都由公司购买了,一年的假期来上几趟中长途旅游,并不是件难事。可一到入市买房,就不由得傻了眼。天河区内的商品房一般就是八九千的‘毛坯’,远到白云区的石井那样的地带,房价也是动则六七千一平米……真正高收入阶层买得起,低收入阶层又有政府扶持,像我们这样的对房价承受能力最为脆弱的中间阶层,怎么解决住房问题,还真的需要政府部门去思考。”蔡先生11月间一狠心买了一套94平方、市值76万的房产后,接下来的生活轨迹全走了样。
他掰着手指头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自己的存款加上公积金(购房后可按时间段支取)一共也就十来万,加上女朋友的存款连20万都不到,付三成的首期都够不上。只好出动双方的家人前来支援,父母亲将平时省吃俭用下来加上借来的十来万填进了房产、她的父母那边也支援了大致相若的钱进去。就这样在三个家庭的支撑下,蔡先生两口子终于有了自己的房产,从出租屋内搬进了新家。
“可这真的就是自己的房产吗?十年期的房贷还要一直还下去,为了买房子借来的钱,连装修大概60万,也是要在短期内攒着来还。平素里一年两回的旅游肯定没有了,为了多挣钱,甚至将眼光都瞄向了少之又少的加班费上。我们俩每月8000多元的收入,绝大多数都用在了这两大支出项目上了,现在才算体会到“一分钱掰成两分钱来用”的那种上一辈人的感受。要真是能有长期稳定的政府公房可供出租,我倒真愿意重新搬进去,不买房了。”蔡先生向记者表示道。
个案2
租房难逼人买房
“看多了身边朋友因为买房而变得生活拮据的例子,我真想一辈子租房算了。”广州天河区某电子科技公司职员陈先生表示,自己大学毕业6年多,从外地来广州工作,如今还在为买房存钱而奋斗。
奋斗之余,陈先生经常在思考,干嘛人这一辈子一定要买房?尤其是在房价高涨不下的情况下,还要飞蛾扑火一样往上冲呢?
陈先生说,一个朋友在内地一个中型城市,两口子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个月加起来收入只有三千多元,过去经常去酒吧、去旅游,日子过得舒适。结婚的时候一定要买房,父母倾尽所有用退休金付了10万元首期买了套房,月供2000多元则由小两口来付。他们每个月只剩下1千多元生活费,除去交通费、日常开支,所剩无几。小两口为此省吃俭用,每天在家里做饭,平时逛街买东西也精打细算,不敢随便超支。
提起去年国庆,陈先生很有感触地说,国庆前一个多星期,朋友的钱包被偷了,里面其实只有600多元,而这是他们一个多星期的生活费,小两口心痛不已,到处跟人借钱。
“600元钱过去对他们来说算什么,去酒吧一个晚上消费就没了。”陈先生摇头感叹,买了房,导致他们的生活质量下降。因此,他认为在不太有钱的情况下,买房子划不来,还不如不买,拿首付的钱去投资,然后租个合适的房子住。
而现在的关键,就是没有合适的房子长期租住。比如目前广州市场上的租房,要不就在城中村,要不就几千块,这都逼着人去买房,而且租房还没有保障,房东一声令下就得搬走,这也让人得不到长期安稳。
陈先生的不少朋友都认为,如果有政府提供的公房出租,根据收入条件,长期租住下来,对他们这样收入不高不低的夹心群体来说,真的是一件大好事。
陈先生说,如果不买房,不花费那10几万去做首期,可以买辆车,可以去不同地方旅游享受生活。买个商品房实际上也就是“租”给你70年,关键是现在社会的观念是这样,好像这辈子不买房就不叫正常人生,这样的观念不现实。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靠父母帮忙出首期去买房的,政府必须正视这个问题。
现状
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
经济适用房问题多多
致公党广东省委上交提案指出,据《2006年1~3季广东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表明,2006年前三季度全省商品房均价是532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2%。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依然突出,城市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有效的解决,很多工薪阶层“居者有其屋”的梦想遥不可及,不少家庭为此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省政协委员陈奕标在提案中也指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3个多月以来,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依旧“涨”声一片,只有上海是唯一一个房价指数同比下降的城市。其中,广州市八区8月份一手房均价每平方米6852元。种种迹象表明,不断上扬的房价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房价高企、百姓买不起新房的问题日益严重。
从2002年起,3年间全国城镇人口增加了6000万。在这6000万的新增人口中,基本没人可以享受福利分房,买得起商品房的也只是其中极少数,新生家庭大量诞生所带来的住房压力不断加大。为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难问题,我国1994年开始建立经济适用房制度,广州是全国最早施行的城市,投资63亿多元为3万多户中低收住房困难户解决了住房问题。但随着时间推移,经济适用房存在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偏离了中低收家庭的真实需求,分配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现象等等。
自住房比例比较
美国 60
%瑞士 45
%英国 46%
丹麦 0
中国 65%
参考数据:
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常情况下大概有40%的中高收入家庭可以买房,60%中低收入家庭都应该租房。
对比
发达国家非人人买房
应该四成买房六成租
致公党广东省委上交提案中还指出,住房作为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以及最昂贵的消费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住房保障都不能完全由市场主导,政府都会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以维护社会稳定。而一个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是让能买房的人买房,能租房的人租房。
在发达国家,国民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比例,美国大约是60%,瑞士是42%,英国是46%。丹麦的做法更彻底——全民租房,主要是向政府租。也就是说,在发达国家,“居者有其屋”并不等于人人要出资购买自有住房,住房消费比例一般是租房者多于买房者。在拥有成熟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的国家,人们不仅不愁找不到可租的房子,而且租房价格保持着相对平稳。
而目前我国城镇居民房屋私有率已高达65%以上。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常情况下大概有40%的中高收入家庭可以买房,60%中低收入家庭都应该租房。因此,我们有必要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既有政策性住房保障性质的廉租房、出租型经济适用房,也有普通商品房性质的住房租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房屋供应体系,促进住房市场由“以售为主”向“以租为主”转化,引导全社会有买有租。
租房也是“居者有其屋”
提案提出,当前形势下,应加强舆论引导,促进“买房置业”传统观念的转变。在许多人看来,再没钱,人也不能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拥有自己的房子”仍是人们最大的期望。这种观念下的不理性购房热,一方面无意间为房价上涨推波助澜;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
广东省部分城市的房价与家庭年收入之比均在15倍以上,远远高于国际公认的正常值6至10倍。从贷款情况看,我国至少有20%中等收入家庭只能承受20万元以下的消费信贷,还有30%家庭不具还贷能力,一旦买房,一生负累。
即使房价再降1/3,很多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也绝非都适宜买房。因此,有必要通过舆论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理性对待家庭消费结构,转变不合时宜的观念:改变置业传代的传统观念;应抛弃国外传入的负债“超前消费”论;引导人们形成租房也是“居者有其屋”的理念。
建议
住房保障体系租为主
建设政府公共租赁房
致公党广东省委建议,加快完善“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构建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建设“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据介绍,“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房和出租型经济适用房,着重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廉租房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出租型经济适用房则面向没有能力和资格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但又不符合租住廉租房条件的户籍和暂住人员中的低收入家庭。对于其他中低收入家庭,则可通过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解决,从而构建起包括廉租房、出租型经济适用房和销售型经济适用房的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当前的住房保障制度下,廉租房只面对低保家庭,比重很小,在一些城市中只占到1%。而有很大一部分人买不起房,又不够住廉租房的资格,成了政策的“夹心层”。经济适用房制度则因为“‘经济’了富人,穷人仍然买不起”而备受争议。
因此,应对经济适用房的住房保障功能进行重新划分与界定。经济适用房应改变以往全部出售的形式,部分面向低收入家庭出租,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售,让低收入家庭有房住;而针对那些有一定能力、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则鼓励他们购买小户型的销售型经济适用房,以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提案建议建设“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途径和方式
各市、区两级财政每年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政府通过免费拨地、拨出资金和贷款担保提供资助;
通过出售或出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附属的商场、街市铺位及停车场获得维护和兴建房屋所需的资金;
通过将“政府公共租赁住房”与商品房用地按比例捆绑出让,让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兴建、无偿提供给政府做公共租赁住房;
逐步将部分销售型经济适用房改作出租型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
改造现有的政府公共物业用作“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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