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儋州2月4日电(记者林书喜)临高交通局对农用车交通规费的征收标准是每月75元,而儋州却要150元。两辆临高籍的金鹿农用车在儋州境内拉木材时,被儋州市交通管理总站木棠分站的工作人员拦住,理由是没有交足交通规费,要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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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符建群说,1月29日傍晚,他和王世林各开一辆农用车拉着木材。在行至那洋公路木棠路口时,被儋州市交通管理总站木棠分站的工作人员拦住,查1月份的交通规费。他俩说已经在临高交通局各交了75元,对方却说,车是两缸的要交150元。他俩拒绝补交,交管人员开出一张“没有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扣车单。他俩说自己有营运证,当即把营运证拿出来,但交管人员不理睬,强行把车开走。
1月31日,记者就此到儋州交管总站木棠分站采访。该站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是执行交管总站的命令,单缸收75元,双缸收150元。至于车主有营运证,扣车单上却写着没有营运证,该负责人说,这是工作人员的失误,当时只带这一种扣车单出来。
据了解,按国家有关规定,农用拖拉机的交通规费收费标准是单缸75元,双缸150元。几年前,我省为了扶持本省农用拖拉机企业,鼓励农民购买农用拖拉机,就下文把农用拖拉机的交通规费统一定为75元。儋州市交管总站的王副站长说,既然在收费标准方面存在争议,就先停止追补,被扣留的车予以放行。
省交通规费征稽局征收科的张科长说,我省出台扶持本省农用拖拉机的政策时,金鹿公司生产的农用拖拉机都是单缸的。这两年,该公司推出了大功率的农用拖拉机。目前,省有关部门正着手重新划定,把该项收费标准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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