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遵义电记者从遵义市人代会上获悉,遵义市检察机关4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60件858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629件712人、渎职侵权案131件146人。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追逃行动,抓捕和敦促16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
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17万多元。
据介绍,4年来,遵义市重点查办了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行贿10万元以上大案208件。其中50万元以上12件,100万元以上的5件。如遵义县煤炭局原局长赵大武受贿454万元案,正安县原副县长吕宗明受贿165万元案,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后交由遵义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贵州省原副省长刘长贵受贿134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另外,还有重点查办危害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贪污、贿赂犯罪,共查办国有企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犯罪262人。如贵州大陆集团原董事长刘代禄贪污250万元、挪用公款6万元案件;遵义市董酒厂原厂长刘耕乐等人受贿150多万元案件;遵义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必康受贿20万元案件,使一批国企蛀虫受到法律制裁。遵义市各级检察机关深挖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共查办重点行业的贪污受贿窝串案66件,如涉案金额达132万多元的遵义市公路管理局原副局长宋礼国、遵义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罗二立、熊茂全等8件受贿窝串大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