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季开学时,江苏省小学和初中的学生将不用再缴学杂费,民办学校的学生也可享受同样的待遇!日前,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对江苏省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如何操作进行了规范。
据介绍,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已于2006年秋季免收学杂费,从2007年春季学期起,江苏省城市义务教育也全部免收学杂费。
今年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和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归并,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最低基准定额标准为:小学230元,初中350元。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所需补助经费由县(市、区)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确保免学杂费后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低于上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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