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贵人鸟公司与中美篮球对抗赛组委会签订协议进行广告宣传,但却被中国篮球协会指责为“未经授权”。为此,中国篮协、盈方体育传媒广告(北京)有限公司将贵人鸟(中国)有限公司、福建贵人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贵人鸟(福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49万元。
2006年8月,贵人鸟公司以广州市举办的中美篮球对抗赛“运动装备合作伙伴”的名义,用姚明、王治郅、易建联等国家队队员形象,通过央视三套和五套对其产品进行广告宣传。同时,该公司还在福建省晋江市等地悬挂起了巨幅的广告牌。但法庭上,贵人鸟公司的这些行为却被中国篮协称作是:“未经授权”。
法庭上,贵人鸟三家公司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拿出了在中美篮球对抗赛前和赛事组委会签订的协议以及组委会的授权证明书。一位代理人称,根据合同约定,他们是该项赛事的顶级赞助方和合作伙伴,同时被他们用于宣传的照片都是由组委会提供的。而这些材料上全部加盖了组委会的公章并有组委会负责人的签名。
但对此中国篮协和中国篮协授权的商业运作的独家代理方盈方公司却表示,组委会只是一个临时的组建机构,并没有独立对外签约的权利。中国篮协作为主办方,并不知道组委会有章,而且也不知道组委会曾和贵人鸟公司签订过协议。“根据比赛的秩序册,中国篮球协会会长李元伟就是组委会的名誉主任,如果像原告说的是假的,那么我们就是被骗了。如果是这样,我们要求作为主办方的中国篮协给予赔偿!”J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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