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2月5日电(毕继红、李季)“遇事就爬塔吊、跳高楼,这些行为容易使事态复杂化,问题不好解决,年也过不好。”长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林鸿等日前在长春建工集团一个施工工地给农民工上了一堂课,他们建议农民工应学会“四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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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知道自己有啥权利。
林鸿等给工人们每人送上一本《农民工维权手册》。“要想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你们平时得学习,得知道你们都享有什么权利。”林鸿说,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不光是解答政策、提供咨询,还提供法律援助。所以,你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找工会没错。”林鸿说。
二要知道自己给谁打工
。“去年夏天,有个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摔了下来,被送到医院时,工地的人就都不见了,没有人为他付医药费,医院给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打了电话。我们问受伤工人在哪儿工作?哪个公司的?工地在哪儿?对方却一问三不知。原来,他是第一次来长春打工,连地点在哪儿、给谁打工都没弄明白。”
林鸿讲完这个案例时告诉大伙:“你们一定要知道给谁打工。要知道公司的名称,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现在很多工程都是转包的,墙面包给一个工头,地面包给另外一个工头,很容易出现不知道谁是老板的情况。”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信访接待部、法律援助部部长周朝阳说。
三要考察用人单位的资质
。“你自己技术过硬,就不怕找不到工作,一定要挑!”林鸿说,这种挑不是挑企业名气、工程大小,而是用人单位的资质,如果是包工头,至少也要打听一下信誉。“要尽最大努力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要是俺们一定要签合同,人家不用怎么办?”一位农民工提出这个问题。“的确有很多这样的企业,但毕竟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这样,农民工兄弟要是能联合抵制这种行为,用人单位就不会这么强横了。”
四要注意保护自己。
林鸿提醒大家在工地上要注意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很多工伤事故都是因为自己保护不力造成的。”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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