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联邦法院作出一项裁决 严重精神病人获准安乐死
据新华社电 瑞士联邦法院日前作出一项裁决,为患严重精神疾病的人在医生帮助下结束生命提供了可能。
据美联社报道,瑞士法律此前已经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不治之症进入晚期的病人可在医生协助下结束生命,但不治之症仅限于生理疾病。
提起诉讼的是一名患严重精神病的53岁男子。他要求法院允许他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获得致死药物。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认为需要对他的病情进行全面医疗鉴定。不过,法院裁决允许精神病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安乐死。
裁决说:“应该承认,无法治愈的永久性精神疾病可能造成与生理疾病类似的痛苦,令患者难以忍受。如果患者的求死决定是在考虑了各种情况之后自行作出的,那么,医生就可以为精神疾病患者开有关药物,帮助其结束生命。”
裁决说:“应该区分两种死亡愿望,一种是可以治愈的精神病的表现,这种疾病需要治疗,另一种是具有健全判断能力者自己深思熟虑之后作出的永久决定,这种要求应该得到尊重。”
裁决强调,精神疾病患者请求协助自杀的要求必须满足诸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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