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昨天,用上崭新冰箱的南京市虎踞关60号的李女士给本报来信,表示感谢苏宁电器通过“压”厂家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消费者投诉,最终帮她免费更换使用两年多的问题冰箱。这是一封编辑部常见的来信,但是却透露出不同以往的信息,大型公司正确回应顾客要求容易,为顾客而“压”厂家却不多见。
李女士在来信中说,两年前,她在苏宁电器前购买了一台广东生产的某品牌冰箱。今年5月、11月先后出现制冷剂泄漏和空压机不工作问题,经厂家指定的维修部修复后,仅两个多月,“问题冰箱”又故病复发。维修部派人登门检测后,坚持要第三次拖到维修部修理,而不同意换货要求。无奈之下,她只好求助单位苏宁电器。
苏宁电器领导想顾客所想,专门安排柜长严旭红与维修部交涉。“如果经第三次修理,冰箱再次出现问题时,很可能已超出‘三包’期限,届时,顾客将蒙受更大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产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我们应当帮助更换或者退货。”当维修部同意换货要求后,却又直接打电话给李女士,表示要收取近1000元的折旧费和目前新机涨价的200多元钱。柜长又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直接向厂家提出免费换货要求。
“办妥免费换货手续后,苏宁电器又派人将新冰箱送到我家中,并拉回旧冰箱,这真是令人万分惊喜。”她兴奋的写道。
本报记者 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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