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台湾知名作家、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曾任台北市文化局长的龙应台,2月5日在多家媒体同步发表文章,表示她任内每个月一半的特支费,与马英九一样汇入个人账户,如果马英九算侵占公款,那她也要“自首”。龙应台在文章中提出,如马英九为此退出2008年选举,台湾民众对未来少了一个选择的可能,是一种权利的损失。
现将文章摘编如下:
当2006年底马英九的特支费成为一个司法事件之后,我才知道,原来首长特支费中不需收据的那一半,可能并非首长薪水的一部分而是公务费,不能汇入个人薪资。马英九可能因此被检察官起诉。罪名可能是贪污。
我太惊讶了。从1999年秋天踏进台北市政府成为台北市的首任文化局长开始,我的特支费的一半,3.4万元新台币,就是每个月直接汇入薪资账户的。是否有例外,我不知道,但是在我个人身为政务官的经验里,显然公务的惯常作业是把一半特支费当作政务官的薪资补贴。透过马英九的案件,才第一次知道,原来这叫“贪污”。
我自诩是一个公私分明、一丝不苟的人。上任第一天,就把自己欧洲家人的三个电话号码亲手交给秘书,清楚交代:凡是这三个号码的电话费,请从每月电话账单里一笔一笔挑出来,我自己付账,不用公款。访问文化局的贵宾络绎不绝,往往不愿意接受一般制式纪念品而希望得到局长签名的书,累积下来数量非常庞大而且昂贵,我用自己的薪水去购买,不用特支费,因为,“局长”龙应台不能图利“作家”龙应台。前者为公,后者为私。
如果马英九因为那一半特支费汇入薪资而以贪污罪起诉,那么我该怎么办?我们6500位历任和现任的台湾的政务官该怎么办?或者说,在一个现代的法治社会里,一个好的公民该怎么办?
道德不能处理法律问题,法律又不能处理政治问题。当道德、法律、政治纠缠不清,真正的价值因而混沌不明的时候,急切的我们就很便宜地把责任放在司法身上,以为司法可以提供终极的答案。可是我们明明知道,飞机时刻表可以标出台北到罗马的里程和时速,告诉我们一天到不到得了罗马,但它绝不可能为我们判断我们该不该去罗马、罗马是不是我们的真正目标。
法的执行者固然必须谨守他的位置,捍卫他那一个位置不可动摇的基础价值,但是社会作为整体却需要一个超出单一位置的高度。白老鼠走不出它的迷宫隧道,因为它自始至终在迷宫隧道里打转。没有高度,就无法综观全局,看见出口。我们在司法的技术解读、蓝绿的选举盘算、统“独”的玩弄操作的一条一条隧道里一遍一遍地打转,奋力追逐自己的尾巴,以为那就是目标。
马英九案对于我们的社会所提出的真正问题是:我们眼光的高度要放在哪里,才能在复杂混乱中看见出口?
谁在乎马英九?但是台湾的未来,不能不在乎。这个政治人物在或不在2008的历史里面,会影响到台湾的未来。是在今天特定的语境里,我认为谈一谈我所看到的马氏人格特质,以及这个人格特质和民主文化的关系,可能是有历史意义的。而今天的特定语境就是,在历经坎坷之后,人们开始普遍接受这样一个逻辑:政治是一种诈术,毕竟需要手段,“不粘锅”、有“道德洁癖”,不与人利益均沾,不讲究“江湖义气”,不懂得“你搓我的背,我搔你的痒”,不善于利用公家资源交换人情,就不是一个有“魄力”、有“能力”的领袖。
这个逻辑,应不应该被质疑?
写《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的哲学家卡尔·波普在观察欧洲战后的新民主时曾经说,徒有民主的架构是不够的,因为填到架构里头去的,还是你自己的传统的文化。如果传统文化长不出民主的新精神来,那个架构是没多大用的。台湾的民主饱受考验,民众备受煎熬。在选举的民主框框里,填进去的仍是买官鬻爵、利益输通、公器私用、钻营逢迎的文化,在其中如鱼得水的仍是那种传统的擅于结帮拉派、相互哄抬的江湖人物。
问题来了:在这样的气氛、语境里,马英九这一个政治人物的品格特质,应该被怎么看待呢?我们应该把结党营私、互通有无的江湖帮派做法看作政治的正统而批评马英九的“清净自持”是一种不懂权术、昧于现实的政治幼稚病?还是把马英九的特质里对于“公”的固执看作一种现代公民社会的重要价值,可以坚持,值得追求?
所以马英九案,并不只是一个司法案件而已。“马英九现象”所逼问的是,我们的价值究竟是什么?我们要的未来究竟像什么?我们对于民主政治的想象究竟是什么?我们相不相信现代化的优质民主真正可以在我们的传统文化土壤里生根?在这一个高度定住了,清楚了,我们才能决定自己对马英九这样的政治人物,要如何对待。他的可能退出大选,对台湾的民主进程是得到,还是失去,还是无所谓?
马英九的进退,不仅只是“蓝营”的事,就譬如民进党的革新也不只是“绿营”的事;台湾的生存需要优秀的政治领袖,需要优秀的政党。如果为了一个荒谬的特支费而使台湾民众对于自己的未来突然少掉一个选择的可能,令我不安。我一点也不在乎马英九个人,但是少掉一个选择,对民众是一种权利的损失;路,又变得更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