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认为使用姚明、王治郅、易建联的运动员形象没有经过授权,中国篮球协会及其授权使用上述运动员形象的盈方体育传媒广告(北京)公司,将著名休闲装公司贵人鸟(中国)有限公司、福建贵人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和贵人鸟(福建)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249万元。
“贵人鸟”在去年8月1日至31日于广州举办的“中美篮球对抗赛”中,使用了姚明、王治郅、易建联等著名篮球运动员的形象,并通过央视三套和五套进行电视广告宣传。同年8月至9月,“贵人鸟”还在福建晋江的多个地段及本公司门口悬挂巨幅广告牌,在广告中宣传自己是中美篮球对抗赛“运动装备合作伙伴”。篮协和盈方体育公司称上述使用没有经过授权,索赔249万元。
但“贵人鸟”代理律师举证说,几名篮球运动员的形象是在得到大赛组委会授权后使用的。律师还拿出了与组委会签订的协议以及组委会的授权证明书。“宣传的照片都是由组委会提供的。”律师举起手中的协议振振有词,“协议上全部加盖了组委会的公章并有组委会负责人的签名。”但中国篮协代理人表示,组委会只是一个临时的组建机构,并没有独立对外签约的权利,中国篮协未授权也不知道组委会曾和贵人鸟公司签订过协议。
“这是你们内部的问题!”“贵人鸟”代理律师说:“根据比赛的秩序册,中国篮球协会会长李元伟就是组委会的名誉主任。如果像原告说的是假的,那么我们就是被骗了。”由于篮协还需要补充提交证据,法官宣布择日再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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