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几个小混混巧立名目,将一名女子骗到住处,对其进行百般蹂躏,拘禁、猥亵、强奸,一样都不少,甚至要逼良为娼。昨日,这六名小混混终于在法律面前低头,分别被判处2年半到13年有期徒刑不等。打工妹被拉到洗头房
2006年8月6日,对于在镇江打工的董某而言,犹如做了一场噩梦。
8月7日凌晨,被折磨了整整一天的董某又被带到镇江市区一家客房加以控制。当天中午圣某等四人就将董送到了袁金开设的洗头房。当袁金得知董是被逼卖淫的时候,立刻要求四人将董带回。因怕董某找人报复,圣某等四人重新将董某带回了客房,通过殴打、言语威胁等手段限制董某人身自由。在此过程中,又加入了刘、吉两个人,分别在房间内采用胁迫手段对董某实施奸淫。
直至8月10日下午2时许,圣某等人将董某换至另一间客房后,被他人发现方解除对董某的控制。不久董某报案,六人被公安机关拘留,9月22日被逮捕。其中四人未成年
令人诧异的是,这六名小混混中,竟然有四个人都未成年。
镇江市京口区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圣某等六人均已构成强奸罪,其中圣、孙、渠、戴实施了轮奸犯罪,以非法禁闭等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渠以胁迫等方式,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亦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最终判决六人2年半到13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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