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租车司机遭抢时可逆行闯禁行轻微撞车
警方支招自救办法 执法理念之变
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特点
发案时间多在23时至次日凌晨3时。
作案地点多在城郊结合部或市内偏僻路段、隐蔽地段。
侵害对象大多是容易对付的单身驾驶车辆的司机,如身材矮瘦的男司机或者女司机等。
作案手段呈现暴力化倾向。作案方式以结伙为主,呈现多样化趋势。
防范要诀
1.及时启动报警装置。
2.沉着冷静,设法稳住歹徒,与其周旋,寻机逃生。
3.可采取逆行、闯禁行、开启双闪或大灯、轻微撞车等方式引起注意,寻求民警和群众的救助。
4.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用一切可利用的措施和方法,确保自己生命不受侵害。
5.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勇敢与歹徒搏斗,奋起自卫,制服歹徒或击伤犯罪行为人。郑州市公安局提供
编者按
用轻微违法的办法自救,实质上就是紧急避险,不论从法理上还是相关法律依据上都说得通。然而公安局主动向出租车司机们支这一招,在全国并不多见。郑州市公安局的这一举措,是“把司机的生命权益放在首位”的执法理念的变化,这是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
法制网记者 邓红阳 法制网通讯员 董永雷
“遇到有人抢劫出租车时,司机可逆行、闯禁行、开启双闪或大灯、轻微撞车。”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2月4日公开表示,出租车司机遭遇劫匪可“违法自救”。与此同时,一万余份防抢劫、防侵害的《出租车司机防范要诀》发放给了出租车司机。此举一时间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反对者认为“这样做是对法律的践踏”,支持者则表示“公安机关出谋划策,防患于未然,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为了探究此举出台的背景和深意,2月5日,记者来到郑州市公安局进行了深入采访。
初衷 生命权比什么都重要
“2005年,郑州市(包括区县)共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51起。2006年,郑州市(包括区县)共发生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42起。2007年1月至今,全市共发生4起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得到了这样一组数据。
“虽说抢劫出租车司机案件在逐年下降,但只要发生一起命案,或者发生一起危害老百姓人身安全的案件,公安机关就责无旁贷。”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让案件少发生、不发生,案件发生了尽快破案,这就是我们警察的职责。”
回想起2月3日子夜时的经历,出租车司机张女士还有些后怕。她当时拉的两位男乘客,在连续变换3次目的地后,又说去郑州东郊的管城中医院附近,“这样折腾了快一个小时”,她开始警觉起来。
张女士告诉记者,前两天,公安局刑侦部门给出租车司机讲了防范常识:对不能说明去向或者多次改变行车路线、目的地等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时刻保持与同事、家属的联系……
张女士说:“那两人的行李在后备箱,到管城中医院门口,我把车停在灯光下,让他们先下车,我下车时悄悄拨通了老公的手机又挂掉。”在给他们拿行李时,她发现那两个人不停地四下张望。
很快她老公电话回了过来。那两个人却又重新上车,要求回市内。她就借口说“老公要用车,一会儿来接她,不能再送他们了”。那两人嘴里咕哝着“你老公半夜用啥车……”
返城途中,她就一直用手机和老公通报车的所在位置。进入郑汴路市内段后,两人要求停车,车刚停二人就拿着行李下车往一个工地方向跑了,也没有给钱。
令张女士心惊肉跳的是最近连续发生的早就传遍圈内的出租车司机命案。1月4日凌晨4时左右,在郑州市花园路北段刘庄蔬菜市场附近,一名女出租车司机遭抢劫被杀。1月19日,在郑州市沙口路和黄河路交叉口北的绿苑小区门口,出租车司机王某被发现死在车内,当时死者双手满是鲜血,脖子上有刀划过的痕迹。
“抢劫出租车犯罪如影随行地威胁着每一位出租车司机,出租车行业已成为高危行业,如何防范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杨玉章道出了建议出租车司机采取这种“违法自救”方式的初衷,“为了使警方及早发现歹徒,更是为了广大出租车司机能够自救,生命权比什么都重要。”
“我们认真分析以前的案件、综合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后,总结出一系列安全防范常识,并编排成《出租车司机防范要诀》。”杨玉章说。
记者看到《出租车司机防范要诀》卡片的内容包括防范方法、应急对策和郑州市出租车查报站的方位地图,其中就包括“可采取逆行、闯禁行、开启双闪或大灯、轻微撞车等方式引起注意,寻求民警和群众的救助”这一引起广泛关注的内容。
深意 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据了解,这一举措的出台还有一个重要的背景:由于春节临近,治安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能否过个好年。自2月1日起,郑州警方开展了以“银行防抢劫、鞭炮防爆炸、治安防大案、交通防肇事、队伍防违纪”为主要内容的“五防”专项行动,而出租车安全防范更是“治安防大案”的重点内容。“春节前,客运市场客源充足,到偏僻地段或出市机会增多,个别司机为多拉活儿容易放松警惕;一些司机不掌握安全急救方法,遇到危险不能自救。”杨玉章说。
“真正让出租车司机安全得到更好的防范,除了教会他们自救外,公安机关需要做的更多。”郑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姚待献告诉记者,“我们要将巡逻防控网延伸到偏僻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形成点、线、面全时空、全方位的防控网络,做到案发前防得住、案发中控得住、案发后抓得住。”
姚待献说,“在出台每一项措施时,都要坚持人本精神,充满人文关怀。超前谋划,以群众利益为重,以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至高利益”,而这,正是出台这一举措的深意所在。
“每一辆出租车司机的背后都是一个家庭,每一个家庭又是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警方关注每一名司机的安全,不仅是对个体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每个家庭的负责,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础。”姚待献说。
法制网郑州2月5日电
其他城市类似案例
2006年11月7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杨女士在驾车途中遭到一名男子拦截,该男子拿出匕首威胁说自己是通缉犯,让杨女士将他带出城。情急之下,杨女士将车驶入了公交车专用道。交警立即将她拦下,发现可疑情况,遂将这名男子制服带到了派出所。
2006年3月10日晚8时许,在青岛市佳世客购物中心停车场,购物后准备开车回家的陈女士,面对持刀歹徒情急之下用违法撞车来求救。警方认为,陈女士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并出具有关证明帮助陈女士处理善后的车损理赔。
专家说法
依法行政也要带着感情
王太元
“司机遇抢劫可交通违法自救”不是说交通管理法不重要、可以不遵守,而是说明生命重于泰山,守法、执法、护法都应把保护生命放在首位。郑州市公安局的做法,正体现了依法行政和执法为民的理念:
首先,符合刑事法律规定。举例来说,情况有利时,司机可以依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以有效自卫行为来摆脱犯罪甚至制服对方;郑州警方的指导依据是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条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责任如此,行政责任自然也可以如此。
其次,符合安全科学原则。安全的核心是人的生命与身体不受限制、威胁和危害,即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这安全三原则,为实现“不受他人伤害”的目标而采取的“不伤害他人”的各种行为,本质上既是人的自卫本能,也是与生俱来的基本人权。也正因为如此,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三,体现执法为民理念。执法为民,首先是一切为了人民,“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当然首先要替司机朋友的生命权益着想,“带着感情去执法”,而不是所谓“法不容情”。
第四,体现诚信友爱互动。司机在实施“机智报警”时要注意保护他人安全和公共安全,不能造成他人生命财产的更大损失。例如以驾车逆行、闯禁行等行为“机智报警”时,一定要防止危及警察、其他司机和路人的安全。
作者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责任编辑: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