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2月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侦办前台北市长马英九及台南市长许添财、前副市长许阳明特别费的南北两地检察官,已于2日在台北市会商统一法律见解,将依“贪污治罪条例”依法论法。据了解,许添财、许阳明部分已调查完毕,马英九部分也已收尾。
据报道,南北检察官原订今天最后会商后同步公布侦查结果,但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朱朝亮及承办检察官陈明进,提前三天北上与“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陈瑞仁会商。检方表示,南北检察官对特别费相关的法律见解“已经一致了”。
许添财、许阳明被控侵占特别费涉嫌贪污,检察官逐一核对许添财的报销单据,认为申报核销较没问题,没用完的特别费也退还公库。但许阳明有问题的发票近300张,一日再度传讯许阳明厘清。
据悉,许阳明应讯时强调特别费未纳入私囊,每个月四万四千元新台币特别费根本不够用,使用情形与马英九截然不同,“绝对没有汇入私人账户”,核销都是交由秘书王筱方处理,绝无贪污。
检方调查,许阳明在副市长任内核销特别费,有问题的发票近三百笔,包括妻子管碧玲及两个女儿的发票;指示随扈黄纹崇代购用品,再拿发票核销特别费;就任副市长前及卸任后的发票,甚至市长许添财的发票,也被拿来核销特别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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