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江研 初阶记者张璐)3岁私生子为争父亲留下的遗产,将两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告上法庭。本报前不久报道的这起纠纷,昨天有了一审结果,3岁私生子分得部分遗产。
47岁的小老板陈斌2003年与年轻女员工林虹相恋、生子。
去年11月,林虹3岁的儿子明明将陈斌与前妻生的两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亲遗产。
据法院查明,陈斌在江宁谷里街道有30亩享有使用权的山地,目前该处山地已拆迁,具体补偿数额未定。这部分遗产在陈斌与前妻的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这部分山地应由陈斌的3个子女共同继承。
昨天,江宁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斌在江宁谷里街道30亩山地的承包经营权及建筑物拆迁补偿的收益,由明明和两个姐姐分别继承1/3份额(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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