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龙滢)纠纷多时的“武广租金案”,眼下又有新动向。昨晚,鄂武商A(000501)发布公告称,其已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解除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所签的《租赁合同》。这份公告内容是:由于武汉广场欠缴2006年10、11、12月租金,经公司催告后仍不缴纳。
鄂武商A于2007年元月31日向江汉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解除公司与被告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1995年1月14日所签《租赁合同》。2007年2月1日,公司收到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该公告还称,解除《租赁合同》后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收回物业自主经营,预计其经营水平将不低于武汉广场的经营水平,公司利润将不受影响。去年9月21日,鄂武商A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武汉广场提租到2.17亿元,而且公司必须在9月30日前与合资方达成协议,否则解除租赁合同,由武商集团收回武广自营。然而,武商董事会是否执行该决议,迷雾重重。在9月21日的股东大会之后,武商第一大股东武汉国资公司旋即正式向湖北证监局提出申诉,要求判定该议案无效。去年10月,作为武汉国资公司一致行动人的天泽控股有限公司,向武汉中院起诉武商,指称武商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违反了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随后至今,该决议悬而未决。鄂武商此举是否迫于武商第二大股东银泰方面的压力呢?昨晚,记者与相关方面联系未果,但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银泰方面应该不是主要原因,武商出于经营方面的考量才是首要因素。相关人士分析,其一,武汉广场开业至今已有十年,目前其主要管理层均系武商的团队;其二,新武商将于今年9月开业,如果武商解除与武广租赁关系自行经营,有利于武商与武广、世贸、新武商的经营开展协同合作,以期提高公司整体利润。长江证券资深分析员邵稳重分析,武商主动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武汉广场的确是一块肥肉。2005年武汉广场的净利润9500万元,2006年应可以突破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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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武商与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1995年1月14日所签《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其中前十年的租金标准为:前3年为每年5000万元,第4年至第10年分别为前一年租金加利息;后十年的租金标准由签约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武汉广场是由武商与香港德信成立的合资公司,其中武商与香港德信分别占股份的51%、49%。武汉广场的经营场地,系向武商租赁的物业,其产权属武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