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告实,敢于触及问题”,“报告篇幅不长,实事求是,全面汇报四年来法院工作情况,在存在的问题上不护短。”“法院在审判、执行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这些,都是在哈尔滨市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上与会代表们对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的评价。
法院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四年来全市法院系统年均审结案件近10万件,2006年哈尔滨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9828件,结案率为97.26%。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9287件,判处有罪人犯31384人,有力地打击了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审结商事案件11750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45.73亿元,较好地支持了国企改革,保障了经济发展。审结民事案件135643件;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6000余件,妥善地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建立执行威慑机制,执结案件总标的额113.62亿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执结疑难积案5073件,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
案件质量稳步提高
不断创新监督办法,严格实行案件质量考评,积极推进审限内提速,通过强化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案件质量效率。
四年来,全市法院调撤结案年均增加11.33%,上诉案件年均减少4.24%。申诉案件年均减少5.82%。发改案件年均减少6.36%,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四年间全市法院无刑事超期羁押案件,2006年全市法院民事一审、二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分别比法定审限缩短75天、34天,审判效率大幅提高。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年均减少38.61%,信访形势明显好转。
司法为民取得实效
认真落实便民措施,积极推进便民审判,切实解决群众诉讼困难。
四年来,全市法院先后出台38条便民利民措施,通过节假日开庭、巡回办案等形式,深入偏远农村就地开庭审理案件;成立速裁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困难户和危困企业减、缓、免收诉讼费1506.74万元;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452件,为农民工兑现工资2642万元,有力地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的诉讼权利。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两级法院院长同步集体接访135次,纠正有问题案件43件,29件久访不止的老大难案件得到了有效解决。
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依靠机制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考评排序、通报批评、入围选拔、法官提纯、年度业务素质考试等制度,优化法官队伍,提高法官素质。
全市法院坚持从严整肃队伍,严格责任追究,以触及最大利益限制审判权滥用,仅中院机关就通报干警1582人次,扣发年度目标奖542人次,动态性停止审判权75人次,干警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坚持全员考评排序,调动每名干警积极进取,通过激发个体上进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坚持入围选拔,以年度考评名次为政绩依据,使领导干部结构更趋合理。
基层建设整体提升
坚持抓好中院当龙头,抓好基层打基础,从严管理逐步向基层法院延伸,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哈市中院不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不定期深入基层法院明察暗访,针对审判作风、工作纪律、司法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批评通报,通报干警912人次,推动基层法院从严管理。根据信访、发改、违纪、曝光等主要指标,对基层法院考评排序,并将排序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党委、人大,促使其改进工作。
强化审计监督指导,通过发回改判案件和帮助基层法院解决重点信访案件,促进基层法院提高案件质量。加大干部协管力度,强化基层法院队伍建设。调整全市人民法庭布局,加强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使法庭达标率达到71.61%。深化“优秀法院、优秀法庭、优秀法官”创建活动,优秀法官比例升至53.2%,优秀法庭比例升至38%,先后有14个单位、2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