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修文县一八旬老翁种植罂粟苗多达685株,还没等“收成”,就被公安机关将其非法种植的罂粟苗全部铲除。日前,修文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为了审理此案,将法庭搬到了老人家中。但在严肃执法的同时,法官们主动掏出身上部分现金送给老人,以缓解其生活困难。
据了解,年过八旬的王天才是修文县洒坪乡蜈蚣桥村五组的农民。2005年12月,王天才在乡间道路上捡到一些罂粟种子,一时贪念,他将这些种子播种在自家住宅附近的自留地里。去年4月10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王天才的自留地里发现并铲除罂粟苗685株;同年9月28日,修文县人民检察院向修文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法院考虑到王天才年岁较高,行动迟缓,加之又居住在偏僻的农村山区,交通不便,法院决定主动上门,把法庭设到了被告人家中。
去年10月11日,该院刑庭法官曾驾车前往王天才家中开庭,但当时天雨路滑,车辆无法通行,法官们只得“无功而返”。日前,该院副院长叶胜富率领刑庭法官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再次赶赴王天才家。到达王天才家后,现场环境使前去开庭的法官相当震撼:王的老伴早已过世,其子女也都在外打工,王天才只身一人、孤苦伶仃地住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旧房内,屋里黑黑的,连板凳也没有,几件发黑的家具使这间摇摇欲坠的小屋显得更加冷清。看见法官们为了自己跑这么远,老人专程准备了午饭,锅里的菜冒着热气但却没有油水,明显生活拮据。
法官们经过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合议后认为,被告人非法种植鸦片,数量较大,已经触犯刑律,依法应当处罚,但其犯罪主观恶性不大,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加之年龄较高,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王天才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当庭送达了判决书,被告人表示服判。
庭审完毕后,法官以及检察官们,对被告人窘迫的生活困境深表同情,主动向老人捐了几十元钱。深受感动的老人保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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