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上午,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在会上指出,我国案件的勘察率、指纹等技术在逐年提高,和西方有些发达国家水平接近。
余新民介绍说,刑事案件的犯罪现场有室内现场和室外现场之分。
公安机关2006年对所有室内犯罪现场都要求勘察,命案即使发生在室外也要进行勘察,有些案件没有进行勘察,比如说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扒窃案件,这个没有进行勘察。还有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抢劫案件,这个也没有勘察。而对严重暴力犯罪基本上都进行了勘察,我国案件的勘察率、指纹等技术在逐年提高,和西方有些发达国家水平接近。
(唐佳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