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2月5日电(王晓磊、徐旭忠)为了确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目标的实现,今年重庆市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削减指标分别定为3%,没有完成任务的区县,党政一把手将被问责,并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这是记者从此间召开的重庆市环保工作会上获悉的。重庆市环保局局长曹光辉介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是“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2006年,重庆市切实加强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较上年削减了1.7%和1.9%,但与年初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2%的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为此,重庆市将建立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准确的减排监测体系。同时,重庆市将总量削减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建立问责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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