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任命刘赐贵为厦门市代市长、同意张昌平辞去厦门市市长职务
早报讯(记者林维真)厦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昨天下午举行第32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命刘赐贵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同时接受张昌平辞去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昨天下午,厦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黄笑影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并审议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昌平辞去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刘赐贵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和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刘赐贵代理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刘赐贵,福建惠安人,1955年9月出生,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来厦门上任之前,曾担任龙岩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
刘赐贵在任职说明中表示:“牢记人民政府的性质,努力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践行服务人民的宗旨,坚持人民为重,人民为大,人民为先,坚持加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服务群众,体现人民政府的性质,坚持以尊重民意,体现人民当家做主。”
张昌平因调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向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在提出辞呈时,曾担任七年厦门市副市长、市长的张昌平用“依依不舍”四个字来表达辞别的心情。他说:“厦门人民爱拼敢赢的精神、温馨和谐的风尚、文明优雅的素质,给了我深切的感召、丰厚的滋养和宝贵的激励。”他衷心祝愿“厦门各项事业快速推进,城市竞争力稳步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大会还决定任命洪春火为厦门市农业局局长、黄乔生为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决定免去李德源的厦门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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