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高速路 收费应下调”
22名省政协委员联名建议:道路修缮期间实行浮动收费标准
2007广东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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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朱丰俊 实习生尹月坪)高速公路长时间修缮,行车速度大幅下降,收费却照常是否公平?日前,孟浩等22位省政协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实行高速公路维修期间的浮动收费标准,这种标准应与降低限速比率为宜,比如原来限速100公里/小时的降到60公里/小时,就要按正常收费标准的60%收费。
孟浩说,经常在我省高速公路上开车的司机都会有这样的感受:要么由于限速的影响,要么是经营者由于修缮和改造高速公路,实施封闭或改变单方向车道为双方向车道行驶,使得车辆的行驶速度大幅下降,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却仍按高速公路的设计标准和等级来收费,广大驾驶员对此颇有微词。
孟浩还举了广惠高速公路的例子,他认为,通过改造来扩大高速公路的通行量是正确的。增城-博罗-小金口的双向四车道加宽为六车道,在这一长达六七十公里的路段,就有三四十公里的路段封闭为双向二车道通行,很多车辆尤其是大客车严重违规,在高速公路划有实线外的路肩上行驶。有谁能说或敢说这样的高速路安全?
孟浩在提案中称,据他了解,这个路段的拓宽工程已开工三四个月了,不知何时能完工?为掌握第一手情况,他于今年1月30、31日实地往返考察了该路段的施工和扩建情况。在广惠路口,孟浩看到一快黄色告示牌写着“广惠高速公里K45-K96公路路面加宽施工,施工路段限速60(正常限速是100公里)公里,请过往车辆注意行车安全!”字样,“雪糕筒”长长地摆放于四个工程标段的路面上,约有几十公里长。而施工现场却没有见到几个施工人员,倒是有一些大型施工机械堆放在那里。类似这样的情况,在省内的其他高速公路上也时有且较为普遍地存在。
孟浩表示,高速公路公司以其提供和满足安全、快速、畅通等的道路服务水准及要求来作为其经营收费的条件,并以政府交通和物价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来作为收费依据。当上述服务水平下降和要求满足不了时,主管部门就应该作出降价或降价幅度调整等规定。
基于此,他建议:交通、物价等相关主管部门应对高速公路因修缮、扩建封闭期间的交通管理、收费标准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安全通行;高速公路公司应在距进入修缮、扩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适当路段提前告知驾驶员,包括工程起止时间、工程里程等,让过往车辆有选择权,并实行高速公路维修期间的浮动收费标准,这种标准应与降低限速比率为宜,即按正常收费标准的60%收费,以维护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及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图:
宽阔笔直的高速公路能保障行车速度。委员建议,高速公路修缮、扩建期间的收费标准应降低。
本报记者 李向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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