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卫生部会同商务部组织制定了《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向地方卫生及商务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沐浴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对于这一要求,我省目前实施仍有难度。
据介绍,去年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曾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放置安全套或是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然而许多公共场所对这一规定却置若罔闻,认为在公共场所公然放置安全套会有伤风化。然而,随着艾滋病和性病发病率上升,如何降低公共场所,尤其是宾馆、洗浴、歌厅、足浴等场所的发病率已经成了当务之急。
5日,记者在哈市南岗区一家大型洗浴中心看到,洗浴中心并没有放置安全套和安全套发售设施,服务员对记者说,如果想要安全套可以到外面的药店去买,洗浴中心内没有免费供应的安全套。随后,记者在哈市道里区一家大型洗浴中心看到,该洗浴中心同样没有放置安全套,当记者问起是否知道洗浴中心应当放置安全套时,服务员称从来就没有听说过。记者走访了四家大型洗浴中心,都没有找到免费发放安全套的影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并没有相关的部门来专门查处洗浴中心等场所是否发放安全套的问题,由于宣传不到位,许多场所的经营者并没有意识到免费放置安全套的益处,到场所消费的客人也多半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去取安全套。而相反如果将免费放置安全套真正在所有的场所铺开,市民自然会心安理得地接受。(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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