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交通安全法前年5月1日实施,广东交通安全条例去年5月1日启用,都对交通救助基金作了明确规定,为何‘只闻雷声,不见下雨’?”一些省人大代表昨天强烈呼吁尽快落实交通救助基金。
省人大代表李德锋说,目前,电子测速罚款都按属地归地方财政收入,有些地方还将交警的拨款与罚款挂钩,按30%或40%比例回拨交警部门,把它变成创收手段。
“救助基金如此‘难产’,不就是因为钱少吗?”李德锋认为,应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比如,可从交强险总额中抽取一定比例。”
惠州去年1月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李德锋说,“这种政府拨款的方法可以保障基金启动。还有一些民间途径。”去年7月,南京就由江苏省慈善总会设立了首个交通意外救助基金,以一日捐形式在全省53个加油站募捐。
省人大代表陈华伟说:“我就受过没有‘基金’的苦!”他的公司有几名员工出过车祸,肇事司机跑了,伤者送到医院,急救要花十几万元。“耽误就可能失去生命啊,我自己掏钱才挽回员工性命。”
“再不解决,可能会大大减少医院抢救的积极性,很难保证不会出现‘见死不救’的惨剧。”陈华伟说,伤者可理直气壮提出不治就是违法;保险公司也能“踢皮球”,没有买交通强制保险的就没义务关照;肇事司机或车主没了踪影。这已造成医院垫付巨额抢救费。
“广州从去年4月公开拍卖汽车车牌吉祥号码,至今已拍卖8批,竞拍所得约4000多万元,还不包含利息。东莞也搞了拍卖车牌,深圳也准备进行。”陈华伟说,这笔钱为什么不能名正言顺地成为救助基金呢?
陈华伟说,法律法规出台这么长时间,广东目前连救助基金和管理机构都没有成立,怎么体现《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的真谛呢?(记者王晓云、崔朝阳、彭锋、许琛、张军、尹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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