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日,成都市中院在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高世林等14人涉黑团伙案。检察机关指控,以高世林为首的这一团伙,在温江地区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实施犯罪10余起,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等13项罪名。
指控一:
砂石恶霸强迫交易
昨日上午10时,市中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市中院出动所有法警,站在法庭四周,维护现场秩序。14名被告陆续走进被告席,不时向旁听家属点头。
检察机关指控,温江人高世林1996年刑满释放后,伙同高世强(另处)在温江金马河边经营砂场。2001年10月,原温江县政府发布通告,禁止在规定的路段开采砂石,但仍有少数砂场非法操作。2002年2月,成都市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清理高世林经营的砂场。高纠集手下阻挠执法队调查取证,随意辱骂、抓扯执法人员,强行将非法采矿的装载机开离现场,致使执法调查无法进行。
1997年11月,高世林的手下吴定云要求分一部分李某承包的道路修建项目,遭拒后,吴找到高世林等人,持火药枪和木棒到工地,二话没说就开枪射击,对方几人受伤。李某被迫分出造价37万元的部分工程。
公诉人称,为非法控制温江地区建筑工地所需要的砂石、机械等材料和设备的供应,高世林网罗和纠集刑满释放、负案在逃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有14名成员、等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强迫交易、串通投标、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指控二:
故意杀人敲诈勒索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1月12日晚,苏某等人从饭店出来,与高世林等人因小纠纷发生抓扯。高世林的兄弟杨芝奎冲进饭店,拿出一把菜刀,乱刀挥舞,对方几人受伤,苏某被砍倒在高世林的汽车前。这时,高世林发动汽车,从苏某身上碾了过去,将苏某挂在了汽车的底盘上。
“碾到人了!”围观的群众惊呼。高世林置之不理,高喊一声“就要碾!”随后,高世林开车反复进退,多次压过苏某身体,苏某当场死亡,高世林逃离现场。
公诉人称,从1997年至去年5月,在高世林的组织下,这一团伙随意伤害他人,制造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10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并非法持有枪支,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此外,在承揽工程过程中,高世林等人还找人在施工现场“扎场子”,驱赶、恐吓当地无辜群众,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我们只是生意人,在一起做生意。”法庭上,高世林回答提问总是很简短,否认自己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团伙。高世林称,同案被告人并不是他的手下,大家只是一般朋友,有的在一起做生意,他们之间不存在谁是“老大”。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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