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 通讯员周力实习生熊英杰李小勇)“学生自己违规翻墙摔成伤残,我们哪有责任?”2月2日,接到法院的一纸判决,武汉一家职校有些不服。
16岁的军军(化名)是该职校二年级住读学生。
学校规定,学生晚上不得擅自离校,校门口也有老师“把守”。军军等人决定翻墙出校,他爬上院墙并跳了下去,“哎哟”一声后,他躺在地上痛苦呻吟。其父赶来将军军送至医院,经诊断为左右跟骨骨折,左边踝骨折,住院一个多月,用去医疗费1.5万余元。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
经交涉无果,去年11月,军军将校方诉至法庭索赔。江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军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私自翻墙外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时,军军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由于辅导员不在校,军军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阻止。校方未尽到管理义务,应承担次要责任。
上周,法院一审判决军军和校方过错责任为七三开,校方赔偿军军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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