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彬)针对2月5日衡水市枣强县花炮厂停产后搬运成品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要求对涉药工房进行彻底清理,防止出现散落药物自燃现象,同时要认真落实值带班和警卫巡逻制度,采取“人防、犬防、技防”等手段,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生产区和库区不发生各类事故。
通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超药量、超人员、超许可范围及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的,一经发现,坚决从严从重处罚,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已停工停产企业,有关部门要督促其妥善处置火药和烟花爆竹半成品、成品,同时对涉药工房进行彻底清理,防止出现散落药物自燃现象。要认真落实值带班和警卫巡逻制度,采取“人防、犬防、技防”等手段,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被依法关闭或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监管,防止转入“地下生产”或“私自储存”。
通报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经销过程中,要做到“五个严禁”:严禁超量储存;严禁购销非法制售的烟花爆竹;严禁向零售经营者供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严禁将收缴的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存入合法经营企业仓库;严禁违规装卸,以及搬运人员未经培训擅自上岗作业,确保出入库和装卸环节的安全。
通报还要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要做到“五个必须”: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证照和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上岗作业;零售网点必须与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购入的烟花爆竹必须是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的产品;必须严格控制零售点烟花爆竹的存放数量。
通报要求各级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部门要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乡村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取缔家庭作坊和非法制售窝点。要加强对车站、机场以及交通工具的安全检查,严禁违法携带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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