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雷晓娟 记者 晁阳 通讯员党媛)为牟取私利,小区电工私自将配电室电表改变线路走向,窃电长达一年,窃电387644度,窃电价值为193163.119元。昨日,该小区电工以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省电力执法总队查明西安市碑林区东木头市99号中柳巷2号“丽都名园”小区,电工李涛(男,35岁),从2006年2月开始窃电一直到2007年2月4日被现场查处,窃电时间长达1年,每月窃电价值为16097元,共计窃电193163.119元。由于案情重大,2月5日,李涛窃电一案已移交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立案查处。
昨日15时,刑侦局李剑警官告诉记者,李涛行为已经违反了《陕西省打击窃电违法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以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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