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控系统拍下歹徒抢劫影像
“如果工作人员一上班就打开银行监视系统,那么歹徒作案的整个过程肯定被拍摄下来了。”专案组另一路人员又调看了,该行的监视影像中确实拍下了歹徒的作案过程。
根据录相上资料显示:两名头戴银灰色、带有面罩的摩托车头盔的犯罪嫌疑人,各提一红白蓝相间有方格图案的塑料编织包,走进滁州市工商银行琅琊分行南桥分理处营业厅,实施爆破抢走装有227000元的现金袋后,迅速逃离现场。两名犯罪嫌疑人年龄均在30岁左右,体态中等,其中一人身高在1.70米左右,另一人身高在1.75米左右,身穿深色布夹克棉衣,逃跑时骑两辆近似黑色的电动助力车。
根据犯罪嫌疑人现场作案时使用了自制炸药,和留下的铁锤等作案工具。警方判断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可能在该市及周边焊接制作爆炸装置外壳、铁锤。更进一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范围。
元月2日上午,滁州警方正式向外界公布了1·28爆炸抢劫银行案的有关案情和侦办情况,号召群众配合警方提供有关情况,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将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提供作案工具制作点的,和犯罪嫌疑人骑有近似黑色的电动助力车、抢走工商银行现金袋作案后有可能藏匿或遗弃等三项案情的,经查证核实后,均有奖励。一场警民联手缉拿犯罪嫌疑人的大网悄悄张开,专案组继续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从元月2日至元月5日连续四天,参战民警不辞辛劳,甚至每天仅仅合一二个小时的眼,困了在警车上打个盹,饿了吃上几口快餐面。“案子不破,大家心中的压力太大了。”昨天,滁州警方对媒体记者介绍说。
就在参战民警一连一周的艰苦工作下,元月5日一条重大信息进入警方视线。由于犯罪犯罪嫌疑人逃跑时,骑了两辆近似黑色的电动助力车,后丢在离作案现场不远的一处隐蔽地,这时有群众向警方报告,滁州警方立刻对丢弃的电动车进行排查,专案民警在走访群众中发现,近似黑色的电动助力车有重要破案线索。
随即展开侦查,并锁定江苏省江都市刑满释放人员潘某,男,40岁,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讯追查一年前购买的近似黑色的电动助力车中一辆车车牌照登记记录,发现车主正是潘某。而其近日,不在滁州,正在江苏扬州的江都市出现过。2月5日下午,安徽省、滁州市专案领导果断决策,由吴捍卫副总队长、张建副局长迅速率员赶赴江苏,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查明潘某及其同伙曹某,男,34岁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信息。
苏皖警方联手擒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2月5日晚,在苏省公安厅领导高度重视下,四五辆警车悄悄地向江苏扬州方向驶来,滁州警方迅速连夜赶赴江苏江都。在扬州,滁州警方简要通报了相关案情后,江都市公安局在江苏省公安厅、安徽省公安厅和扬州市公安局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江都市公安局全力以赴。江都市公安局局长秦雨花、副局长朱俊迅速调集40余名刑侦民警开展查阅信息、架网守侯等工作。
昨天上午8:30分,40余伏击民警,发现嫌疑人潘某正在江都市区环球手机卖场门前出现,民警便秘密跟踪至江都商城东门附近,发现潘某正与一名男子曹某在接头。
9:10分,经专案组进一步确认潘、曹两人正是滁州市爆炸抢劫银行案,犯罪嫌疑人。“快!立即实施抓捕。”现场一名指挥下令。随即,40余名伏击民警犹如神兵天降,从四面八方向两人包围而来。“不许动!不许动!”众民警在商城门前将正欲逃离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和曹某一举擒获。
随后民警又乘胜追击,将涉嫌窝藏、包庇的犯罪嫌疑人曾某,女,今年20岁,扬州邗江人和何某,男,23岁,仪征市人抓获。至此安徽省滁州市爆炸抢劫银行案告破。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潘某,男,1967年1月25日生,江都市仙女镇人;曹某,男,1973年2月19日生,兴化市竹泓镇白沙村六组人。
1月28日7时许,安徽省滁州市工商银行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被两名嫌疑人用自制爆炸装置炸毁银行柜台玻璃,抢劫现金22万元。 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爆炸抢劫犯罪供认不讳,并交待了赃款的去向,其中有近一半的资金被花掉,另外的资金己追缴,相关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系列抢劫金融部门团伙被彻底摧毁
昨天,随着4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专案民警不顾疲劳,乘胜追击,经过一番斗智斗勇,彻底摧毁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据滁州警方介绍,经对潘、曹二人审讯,两人同时还交待了系列抢劫金融部门的犯罪事突。据两人陈述,去年1月18日,两人还在安徽省安庆市,将某银行储蓄所后窗户破坏,抢走现金17.1万元;1996年,两人还在江苏省扬州市尾随银行取款人,持枪抢走现金4万元。至此,一个系列抢劫金融部门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所犯大案悉数破获,消除了一大社会隐患,公安机关以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目前,对此案的审讯、深挖、取赃和侦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银行劫案发人深醒
安徽滁州“1·28”特大爆炸抢劫银行案已经成功告破,但对于银行的员工来说,大案使他们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也在所有从事金融工作的人员心中留下许多难以抚平的印记。在大案发生中和发生后的心态以及此案给人们带来的思索。
昨天,记者对一些银行工作人员采访时发现,他们都认为银行员工,应该有更强的应对突发事件和暴力犯罪的意识,应该有这种承受力。 在劫案发生的一瞬间,必须迅速报警。同时每家银行一定要有防范意识。
一些银行职员们说,尽管防范上没有问题,但随着暴力犯罪的升级,金融单位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手段还需要不断增强,这些都值得发人深醒。
特派记者卢斌摄影报道 来源:南京晨报
[上一页][1][2] |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