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董爱斌关清记者李晓群罗宝周连山)随着两名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江都市落网,备受瞩目的滁州“1·28”爆炸抢劫银行案,通过省市警方十昼夜的艰苦奋战,于2月6日上午成功告破,被抢走的22万余元现金绝大多数已被控制,其余正在追缴中。
1月28日早晨7时45分许,工商银行滁州市琅琊支行南桥分理处发生一起爆炸银行抢劫现金大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持爆炸装置炸坏银行防弹隔离玻璃,进入营业操作间抢走现金22万余元。
两节期间发生如此大案,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滁州市迅速成立专案指挥部和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工作。省公安厅领导和刑侦专家赴滁州指导、督办案件。
专案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向社会悬赏捉拿嫌疑人。2月5日,专案民警在走访群众中发现重要线索随即展开侦查并锁定,江苏省江都市刑满释放人员潘某(男,40岁)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果断决策,民警赶赴江苏,在江苏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很快查明潘某及其同伙曹某(男,34岁)的真实身份及相关信息。经过精心设计、巧妙部署,2月6日上午9时15分,专案组在江都市江都商场门前将前来会面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潘某、曹某对爆炸抢劫银行一案供认不讳,并交待了赃款的去向。
据潘、曹二人交待,去年1月18日,两人还在我省安庆市将某银行储蓄所后窗户破坏,抢走现金17.1万元;1996年,两人还在江苏省扬州市尾随银行取款人,持枪抢走现金4万元。至此一个系列抢劫金融部门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所犯大案悉数破获,消除了一大社会隐患。
目前,对此案的审讯、深挖、取赃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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