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前不久,我到一服装商店花3000多元买了一套名牌服装,准备在今年春节期间作为结婚的礼服。买的时候我在商店照镜子看着很合体,可回到家里再照镜子看时,怎么看怎么也不合体,找了几个人看也都说不合体。
你所说的退货,用法律术语说就是撤销你与某服装商店的服装买卖合同,而合同能否撤销则取决于是否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撤销合同的条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并不是所有在误解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都可以撤销,而只有属于“重大误解”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才可以撤销。关于什么样的误解才属于“重大误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解释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我以为,你是在对方的误导下对所购服装的规格,即对服装的尺寸是否合你的身体产生错误认识,买了自己不想买并在婚礼上不能穿的服装,可以认定为是“重大误解”,符合退货条件。另外,你如果能够证明你信中所说的是商店的镜子有问题,服务员调整镜子的角度使你误认为服装合体,这就可以认为对方对你进行了欺诈,使你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情况下购买了服装,你也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可以撤销”的规定,要求对方退货。律师:周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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