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举行的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文物局副局长于平透露,由于主责单位对整改安全隐患持消极态度,文物局日前已经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内容,对市级文保单位拈花寺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消除安全隐患。这是市文物局首次对文保单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情况启动司法程序。
16单位仅两家完成整改
据悉,针对16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北京市文物局在2005年底向16家文保单位的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至今,仅两家完成整改。
于平介绍,仍需继续督促协调解决的有7处,分别是宁郡王府、拈花寺、古观象台、孚王府、皇史宬、大高玄殿、崇礼住宅。
文物局表示,主责单位对整改安全隐患持消极态度、随意拿文物做筹码讨价还价致使文物安全隐患长期不能解决,文物建筑面临严重安全威胁的,文物局将启动司法程序,由法院依法裁决。此次对拈花寺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因为管理使用单位人民大学印刷厂对产权单位北京市佛教协会提出的搬迁补偿费过高、市佛协无法接受而致使整改搁浅。
昨日,对于保护文物方面的措施,拈花寺的管理使用单位———人民大学印刷厂一位姓梁的工作人员说,“大部分厂房已经出租,单位无法对出租户进行强行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也管不了”。
历史遗留问题多协调困难
对于整改不能顺利进行的原因,于平解释,这些文保单位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既有产权纠纷的问题,也有涉及单位隶属关系复杂的问题,协调很困难,解决难度大。目前,文物保护单位搬迁腾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尚不完善,大量的私搭乱建仍由单位办公和居民居住,整改难度较大。此外,部分主责单位为中小型国企,经济效益不好且历史负担沉重,暂时没有经济能力解决安全隐患。
今年一季度,文物局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市、区两级文保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专项巡视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多、危险性大的文保单位,列入2007年度全市限期整改的单位,依法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重点进行督察整治。
16处文保单位整改情况
已完成隐患整改单位
1、雪池冰窖
2、法国邮局旧址
正在实施搬迁腾退单位
1、万寿寺东路
2、陈独秀故居
完成部分隐患整改单位
1、地安门西大街153号四合院2、清陆军部和海军部旧址
3、南新仓
4、原中法大学
5、嵩祝寺及智珠寺
需继续督促协调解决单位
1、古观象台南院被5户居民占用,涉及单位大多无力承担搬迁经费。
2、宁郡王府国家话剧院拟腾退,北京京雁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及建国门房管所均无力出资整改安全隐患。
3、拈花寺占用单位人民大学方面提出补偿费过高,市佛协无法接受而搁浅。
4、孚王府经济效益不好,无力出资修缮文物及搬迁居民。
5、皇史宬故宫博物院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两单位对“皇史宬”的产权和使用权持有争议,居民的搬迁工作正在协商。
6、大高玄殿由文化部出面,请国务院有关领导牵头组成协调班子,尽快解决大高玄殿腾退的问题。
7、崇礼住宅居民搬迁困难较大,隐患无法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