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昨日上午,被控制造毒品18075千克的“世纪毒王”刘招华涉嫌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在广州中院进入一审第二次开庭。刘招华仍坚称他造的不是冰毒,而是一种用于灭鼠剂的化学物品。
当日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多份证据,一致显示刘招华确有制造和贩卖毒品的行为。但刘招华仍坚持表示,他造的不是冰毒,而是“盐酸左旋甲基苯丙胺”或“盐酸右旋甲基苯丙胺”,跟甲基苯丙胺不是同一种化学物品。他说他造的这种化学物品并不是刑法中所指的冰毒。
刘招华还说,他造的化学物品是一种“化学中间体”,目前可应用于灭鼠剂等有关用途,而不是作为毒品使用。他说,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他主观上不是故意要生产冰毒的。刘招华的代理律师也当庭反复强调,刘招华制造的不是冰毒,因此他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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