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记者 强军)本报连续报道的商南县富水镇黑漆河村商界高速24标段工程车冲向人群造成5死4伤特大刑事案件有新进展,记者昨日获悉,商南县有关部门对在此次案件中负有责任者进行了严肃的党政纪责任追究,14名干部受到处分。
“1·17”案件发生后,商南县纪委、监察局在商洛市案件处理领导小组和县案件协调处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抽调人力,深入调查取证,划分责任,并依据党政纪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富水镇党委书记赵有群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富水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石小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富水镇镇长田基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责任的商南县高迁办(高速路拆迁办公室)征迁科副科长田爱民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责任的黑漆河村党支部书记齐传来、村委会主任刘作新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对县高迁办宣保科科长陈传澍、干部徐伟,信访室干部胡帮勇,富水派出所所长张煜、干警姚从伟,富水镇黑漆河村包村领导吴拥军,富水镇高迁办干部李胜文、蔡桂玉等8人实施诫勉督导。
新闻回放
1月17日,商南县富水镇黑漆河村二组商界高速公路24标段一号桥梁工地,广东水电二局桥梁二队在施工时,与当地村民因修建涵洞、便桥问题发生纠纷,工程承包人余方明等人公然纠集工人强行施工,特别恶劣的是,该队司机陈华等人草菅人命,将工程自卸车驶入人群,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恶性事件。
1月21日,商南县召开“1·17”案件公开处理大会,对陈华、余方明、王世营、尹佳磊、安敦、黄旭平等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对杨泽端、汪波、周宝斌、陶楠、唐伟等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拘留。除商界高速公路24标段项目部副经理杨泽端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外,其余10人均涉嫌故意杀人罪。
“1·17”案件发生后,商南县委、县政府积极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截至1月20日下午,每位死者家属共获得24.5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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