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7日讯 ( 记者 孙向晖 通讯员李国升姜元勃)今日上午,市政法委和开发区政法委的有关负责人来到烟台市城乡建设学校,专程看望见义勇为女英雄闫美芝的儿子闫旭,并将市、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和2.5万元奖金交给了他。
“这是我妈妈用生命换来的,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手捧妈妈的证书和奖金,闫旭眼里闪着泪花。2005年12月11日,在烟台打工的商丘籍下岗女工闫美芝,在德胜商城等公交车时,看见一个男子正在偷别人钱包,就大喊一声:“抓小偷!”她挺身而出,上前抓住歹徒的胳膊。此时,闫美芝的同事周某见状也上前协助与歹徒厮打起来。歹徒用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刀柄将周的头部打伤后与同伙逃跑,闫美芝随后追赶,歹徒在逃跑过程中,朝前来追赶的闫美芝腹部猛刺一刀,闫美芝毫不畏惧,手捂伤口,追出20多米,终因失血过多,昏倒在雪地里。后经法医鉴定,闫美芝腹主动脉破裂当场死亡。
案发后,芝罘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于2006年2月20日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他交代了刺死闫美芝的事实真相。2006年9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24807.5元。
为了弘扬正气,表彰英雄,开发区决定为闫美芝发放见义勇为奖金2万元,这是开发区见义勇为奖金最高标准,也是目前发放的唯一一个。后经过开发区政法委积极向申报,闫美芝被追授为“烟台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并发放见义勇为奖金5000元。据悉,市政法委正在积极为其申报“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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