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总体稳定
共立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5.3万起,与2005年基本持平
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减少,同比下降4%
“两抢一盗”犯罪有所回落,同比下降1.6%
“黄赌毒”犯罪创新低,同比下降16.2%
青少年犯罪降幅明显,25岁以下青少年作案人员同比下降5.5%
法制网北京2月6日讯 记者王斗斗 张学锋 “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大局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有所增强,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进一步减少。
武和平介绍说,2006年,公安机关共立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5.3万起,与2005年相比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比2005年减少2.2万起,下降4%。爆炸、放火、杀人、强奸等案件同比分别下降20.3%、12.8%、13.7%和4%;“两抢一盗”犯罪有所回落,共立案364.6万起,同比下降1.6%;“黄赌毒”犯罪创近年来新低,案件同比下降16.2%;青少年犯罪降幅明显,25岁以下青少年作案人员同比下降5.5%,为近年来最大降幅。
武和平表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毫不动摇地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经济犯罪、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各地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力度,落实各项防范控制工作措施,扭转了少数地方治安混乱的局面。”武和平列举一组数据证明说,全国公安机关共发现受理治安案件719.7万起,查处治安案件615.3万起。
(责任编辑: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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